欢迎访问赛达科技

车主注意!疲劳驾驶新规即将实施

热点资讯 2026-03-30 yu66841

近日

公安部正式发布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GA/T 2372-2026)

新规将于6月1日在全国落地执行

从此告别“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

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

三维立体判定

只要满足任一条件

就算疲劳驾驶

覆盖全车型驾驶人

尤其强化了客运车辆的监管要求

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提供了明确的量化依据

疲劳驾驶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a)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h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b)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h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c)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h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h的。

注: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a)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min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注:生理疲劳闭眼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s以上的行为。

b) 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c)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疲劳驾驶监管进入“精准化、全维度”时代。对驾驶人而言,合规驾驶不仅是规避处罚的前提,更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明确的认定标准与取证方式,能更高效地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6月1日起

新规正式落地

全体驾驶人需严格遵守

养成规范驾驶习惯

拒绝疲劳驾驶

守护出行平安

转发提醒身边的小伙伴

来源:华商网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展示,不拥有所有权,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上一篇: 西安终于入春啦!较常年偏晚4天

下一篇: 没有了

Copyright © 2099 赛达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苏B2-20221286

苏ICP备2023036119号-11 |——:合作/投稿联系微信:nvshen2168

|—— TXT地图 | 网站地图 |